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,是定规则、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,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日前发布,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。
10月10日上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等相关领导出席此次发布会,重点介绍了《意见》的发布背景、主要内容,以及后续工作安排,并回答记者有关提问。
两个着力 一个规范
“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,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导工程,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抓手,是以数字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”刘烈宏表示。
这些年来,公共数据面向支撑数字政府建设,在便利群众办事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。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在资源供给、应用创新、权益分配等方面,“不敢”“不愿”“不会”的问题比较突出,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。
《意见》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、机制性梗阻,统筹发展和安全,兼顾效率和公平,从扩大资源供给、规范授权运营、鼓励应用创新、营造良好环境、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。
刘烈宏强调,《意见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改革举措,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,是定规则、把方向的重大制度安排,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,释放了鼓励发展的鲜明政策导向,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里程碑意义。
政策的主要创新点可以概括为“两个着力、一个规范”。
着力激发供数动力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,主要矛盾在供给侧。《意见》明确共享、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,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。
着力释放用数活力。经济发展、社会治理等很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,公共数据不可或缺。《意见》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,提供更好服务,繁荣产业生态。
规范授权运营活动。授权运营创新性强,亟需统一制度规则。《意见》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、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,提出监督管理要求,确立了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。
预期四方面效果
《意见》中还有不少改革创新举措,可以为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践提供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导。
刘烈宏认为,可以预见,《意见》出台后,能大幅激发供给动力和用数活力,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、扩大消费需求、拓展投资空间、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。同时,也能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,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、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。文件出台后,预期产生四个方面的效果。
第一,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。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,在气象、交通、社保、自然资源等领域,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,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。而且,以前很多企业和机构不知道有什么公共数据,数据在哪里,怎么获得。刘烈宏指出,国家数据局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,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,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。
第二,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。用好公共数据可以更好地建设数字中国,对政府治理、经济发展、科技创新都很重要。刘烈宏强调,国家数据局将引导鼓励社会各方,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,持续推进“要素数据×”三年行动计划,举办大赛,发布典型案例,激活各方力量,共同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和创造。
第三,将扩大社会有效投资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离不开基础设施保障,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。刘烈宏表示,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,加大经费投入力度,形成实物工作量,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。
第四,将促进数据产业发展。《意见》提出,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,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。刘烈宏认为,这些措施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、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一起,相继出台实施,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,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,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。
多方面推动《意见》落地实施
《意见》是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,研究起草的首个中央文件,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
刘烈宏表示,《意见》印发以后,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就有章可循了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积极谋划本地区、本部门、本行业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。国家数据局将加强工作统筹,组织全国数据系统,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,多方面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。
加快制定配套政策。《意见》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,为国家数据局推进工作提供了指导。同时,一些具体的工作还需要更加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。当前,国家数据局已经起草完成《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》,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同时,国家数据局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,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,近期即将出台。“这就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‘1+3’政策规则体系。”刘烈宏强调。
加紧建立工作机制。《意见》要求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,明确数据管理机构。目前,地方层面,各地数据管理机构陆续到位,大部分省(区、市)配套建设了数据发展促进中心,省市两级已有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,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、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的关系。部委层面,不少部门也在陆续调整优化数据管理工作的职能和力量。刘烈宏指出,下一步,国家数据局将密切工作联系,加快构建权责清晰、上下联动、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。
协同推动重点领域先行突破。刘烈宏表示,在市场需求大、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地区,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,推动供需对接、部省协同和区域协作,拓展应用场景,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,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以点带面,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体提升。
围绕公共数据资源“供得出、流得动、用得好、保安全”,强化政策保障,加大项目和经费支持力度,提高技术能力和安全水平,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。刘烈宏强调,国家数据局还将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,本月底将举办全国数据系统业务培训班,也会邀请有关部委和重点中央企业参加,共同推动《意见》落地见效。
系统性解决公共数据资源“供得出”
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指出,共享是面向各级政务部门的,主要是解决跨层级、跨地区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问题,用来支撑各级政务部门更好依法履职,提高协同监管能力、改善公共服务水平。《意见》进一步提出了要推动实现“一数一源”“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、完善共享责任清单”等一系列工作要求,后续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,以更好地服务支撑数字政府建设。
开放主要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,强调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、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,利用互联网依法依规有序开放数据或者数据集。陈荣辉强调,开放的目的是保障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公共数据的权利,要更好发挥数据对生产生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治理等各个领域的公益服务作用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政策体系,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、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,鼓励建立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。这些措施,必将持续提升公共数据开放的质和效。
需要说明的是,对于公共数据资源,开发开放是导向,安全依规是前提。所以对那些潜在价值高,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数据,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,需要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,付出一定的治理和开发成本,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。
陈荣辉指出,授权运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。近年来,一些地方和部门积极探索,勇于实践,取得了一些经验,当然也遇到了一些需要规范的问题。因此,《意见》重点针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为进行了规范,目的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,既要回应市场的关切、满足发展需求,又要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关系,充分保障各方权益。这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实施指南。
总的来说,尽管共享、开放和授权运营的对象不同、用途不同、方式不同,但目的是一致的,就是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有效扩大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,更好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的价值,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。
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
为此,《意见》明确提出要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,并进行了针对性制度设计,对授权主体、运营机构、监管机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明确授权主体的责任义务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,将授权运营纳入决策范围,明确什么数据可以授权、采取什么授权模式,对运营期限、退出机制作出明确限定,还要约定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。
规范运营机构的行为。包括要求运营机构要落实授权要求,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服务,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。特别是,要求运营机构不得通过与其他经营主体达成垄断协议,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实施垄断行为,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加强多维度监管。一方面,《意见》要求数据管理机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,指导监督运营机构依法依规经营。另一方面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源开发利用情况,自觉接受审计监督。此外,《意见》还明确提出,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,运营机构应公开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,披露公共数据资源使用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
刘烈宏指出,希望通过这些制度设计,在鼓励探索授权运营的同时,建立规范运营、多方监督的约束机制,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发利用环境。
加强公共数据安全
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,建立健全数据分级分类、风险评估、监测预警、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,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。数据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管理。运营机构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,采取必要措施,保障数据安全。特别是对于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,要严格落实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,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。
在提高技术能力方面,随着数据技术发展,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式更加多元,也会伴生安全风险。《意见》鼓励开发数据模型、数据核验、评价指数等形式的数据产品,实现“原始数据不出域,数据可用不可见”,既保障数据安全,也能有效保护个人信息。我们将支持数据加密、可信流通、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,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。
在强化全过程管理方面,要求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、加工处理、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,确保开发利用过程可管、可控、可追溯,特别是要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,切实保障数据安全。
张望强调,国家数据局将始终坚持制度建设、能力建设和过程管理相结合,会同有关部门,将安全保障和权益保护贯穿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,保障相关主体的各项权益,防范各类数据风险,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获得感、安全感。
国家数据局成立一年成绩斐然
一年来,国家数据局坚持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。围绕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,已经出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重要政策文件8份,年底前还将出台企业数据开发利用、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等7份政策文件;围绕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,指导各地举办“数据要素×”大赛,近10万人参赛,引导24家数据交易机构发布互认互通倡议,推动实现数据“供得出、流得动、用得好、保安全”;围绕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,编制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,部署9项先行先试任务;围绕着力繁荣数据开发利用生态,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,支持有关部门共同开发典型应用场景;围绕数据资产入表,会同财政部稳妥推进相关工作,加快实现数据要素资源的市场化、价值化。
一年来,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、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。突出顶层设计,编制发布《数字中国发展报告(2023年)》。研究制定数字中国建设监测指标体系。印发工作要点,明确各部门150多项重点任务。突出典型示范,陆续发布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等典型案例193个。研究推动数字中国等试验区建设,召开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现场推进会。突出凝心聚力,召开首次全国数据工作会议。先后主办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、第十届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,吸引3500多家企业参与。突出合作共赢,推动与14个国家共同发布《“一带一路”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》,与20多个国家签署数字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。
一年来,国家数据局全面加强党对数据工作的领导。坚持政治引领,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,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,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,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积极培育具有数据特色的机关文化。坚持问计于民,大兴调查研究之风,召开企业家、专家座谈会100多次。首次承办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530件。坚持强基固本,完成数据系统机构组建,形成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工作体系,加大人才引进力度,抓好全系统业务培训。
一年来的工作,充分展现了全国数据系统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、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勤勉务实的创业氛围。
刘烈宏强调,下一步,国家数据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继续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、运行监测体系、产业生态体系,加强数据要素供给,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和高质量发展,为推动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